消費者的需求一直以來都是市場發展的風向標。從馬斯洛需求層次來看,如今人們對于餐飲已經不再停留于生理需求和安全需求,而是不斷向社交需求、尊重需求轉變。簡單的來說,就是產品式消費向體驗式消費的過渡。在這種趨勢的作用下,餐飲行業也不再局限于解決消費者的溫飽問題,開始尋找新的突破口。其中通過餐飲品牌策劃實現品牌化體驗的提升,成為行業競爭中越來越被重視的途徑。
準確的說,餐飲燈具品牌策劃并不是單純指策劃并設計品牌的視覺形象,更多的是從品牌的發展戰略、定位出發,通過品牌名、品牌標識、品牌文化以及門店環境、營銷宣傳等媒介,餐飲照明營造出目標消費群體所期待的消費體驗,從而滿足他們的消費需求,產生復購行為。以往,餐飲行業中并沒有專門的職業來從事這些相關工作,導致品牌化操作起步較晚。如今,隨著餐企和商家品牌意識的覺醒,再加上許多“后起之秀”的餐飲品牌借此獲得十分可觀的收益,餐飲品牌策劃也逐漸熱門起來。
燈光設計的一條通用原則是,高照度高色溫,低照度低色溫。但是,對于想營造高檔、舒適、放松氛圍的餐廳來說,無論照度高低,都更宜選擇低色溫光源。采用混合照明方式的餐廳,可以將高色溫的一般照明和低色溫的局部照明搭配使用。
除了色溫,顯色性也是一套非常重要的指標,為了使食品和飯菜逼真誘人,應該選用高顯指的的光源。經驗表明,在 Ra 值較高的暖色照明環境下,菜品顯得比日照下更加新鮮誘人。因此,在餐桌附近的局部照明,多選用顯色性較高的光源。
由于市場的激烈競爭,餐飲店為了形成自己的特色不斷推陳出新。目前,市場上的餐飲店種類繁多,大致可分為:集會議、舞會等多功能于一身的宴會廳;提供各地特色菜肴的風味餐廳;食品生產標準化、規范化的中西式快餐廳;以及更富浪漫情調和文化氣息的各式酒吧等四大類餐飲店。餐飲照明燈具從功能上講,餐飲店可分為供顧客直接使用的用房和供工作人員使用的操作間與辦公用房兩大部分。照明設計不僅要滿足就餐桌面和操作間臺面上有足夠的照度,還要考慮到餐廳的業務種類、規模檔次、地理位置等相關因素,才能創造出打動人心的光環境。下面談談餐飲店照明設計的基本方法和應該注意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