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方式包括:一般照明、分區一般照明、局部照明、混合照明四大類。餐廳照明主要采用一般照明、混合照明以及局部照明三種方式。一般照明是對餐廳室內整體進行照明,不考慮局部照明,使就餐環境和餐桌面的照度大致均勻的照明方式。餐飲照明燈具這是風格簡潔,顧客群相對大眾化的餐廳經常采用的照明方式。混合照明,即由照度均勻的一般照明和針對就餐面的局部照明所組合而成的照明方式。餐飲照明這種照明方式層次感強,并形成一個只屬于該桌客人的光照空間,經常用于中高檔餐廳的照明設計中。酒吧、咖啡廳的照明方式則采用局部照明,這是一種為了強調特定的目標而采用的照明方式,通常指某點或很小的面積。酒吧中照明可僅用于桌面和陳列展示部分,通過局部的重點照明將人們的視線吸引到有文化氛圍和體現情調之處,從而形成視覺的趣味中心,以創造酒吧的自身個性。
餐飲店的照度和亮度
在餐廳室內環境和餐桌臺面上必須有足夠的光照,才能滿足顧客就餐的基本需求。國際照明委員會《室內工作場所照明》S008/E-2001中建議,餐桌面照度以2001x為宜。我國《建筑照明設計標準》中則規定中餐廳0.75 m水平面處照度不可低于2001x,西餐廳不可低于100lx。
一般來說,宴會廳的照度較高,營造熱烈莊重、金碧輝煌的氛圍。快餐廳的照明也要充足,突出其明亮、簡潔的空間特征。風味餐廳的照明就要比較適中,照度過高,一切清晰可見,眾目睽睽之下,讓人感到缺乏私密感;過低又不能滿足人們的就餐需要,最好的辦法就是按照功能區域,照度拉開梯度,餐桌面和展示空間照度可以高些,相反交通空間和過度空間照度可以低些。餐飲燈具而酒吧的室內環境一定要暗,追求幽暗朦朧,靜謐而充滿神秘感的氣氛,對燈光的運用要作到“惜墨如金”,有的時候僅用燭光就可以達到它的照明要求,同時又體現了酒吧脫俗的情調。